報名狀況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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A104201
2016英語演講比賽(校內賽)
待審:0名
正取: 14 名(14/25)
備取: 0 名(0/0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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承辦

承辦人:黃婌芬
連絡電話:分機7524
Email:vera@cyut.edu.tw
競賽內容
報名期間 105-03-07 00:00 ~ 105-04-20 17:30 活動型式 校內
參加對象 具本校學籍之大一至大四在籍學生皆可參加。唯以下參加資格之任一項符合者,不得參加
名額限制 正取 25 人,備取 0
費用說明 免費
活動期間 105-05-03 (二) 15:30~17:30 活動地點 T2-104
講者/授課教師 活動總時數 共計2.00個小時
內容說明:

1.活動主旨:為持續推動外語教學,提升本校學生英語表達能力,特舉辦全校英語演講比賽,以提供英語演講之觀摩與交流平台,進而提升學生英語學習之動機。
2.競賽主題:Express Yourself 為鼓勵同學勇於以英語表達自己的想法或感受,特提供以下5個題目,由同學自由選擇一個題目,發揮演講。
  1)Yes, I Can!
  2)Be That Self Which You Truly Are.
  3)Don’t Take Anything or Anyone for Granted.
  4)An Unforgettable Story
  5)I Felt Lonely That Day….
3.參加資格:具本校學籍大一至大四之學生。唯符合以下任一項者,不得參加
(1)應用英語系之學生。
(2)曾於英語系國家居住滿12個月以上或曾就讀於美國學校滿1年以上者。
(3)滿六足歲後,曾在各地區英語(含雙語)學校累計就讀三年以上。
(4)母語或該國之官方語言為英語者。
4.名額限制:限25名 (額滿為止)
5.參賽辦法:分為線上報名及繳交參賽資料兩部分。
  (1)即日起至105年4月15日(五)至語言中心網站進行網路報名,額滿為止。
  (2)網路報名完成後,參賽者請於105年4月20日(三)下午5時前將下列資料以E-mail寄至本校語言中心承辦人黃婌芬(vera@cyut.edu.tw)專案助理收:
     A.演講稿:參賽者從語言中心提供的5個競賽題目中,自由選擇一個題目,發揮演講,並依附件word格式電腦繕打演講稿,其內容不得涉及暴力、色情或粗俗字句。
     B.電子檔:word檔,Times New Roman 12字型,信件主題請以參賽者之「中文姓名」加上「學號」命名,如:王小明_10011001.docx。(若無中文姓名,則以「英文姓名」命之,如:Doe_John_10011001.ppt),逾期未寄達者,將視同放棄參賽資格。檔案寄出後三天內若未收到本中心回覆已收件,請自行致電確認。
  (3)語言中心依完成報名手續,含網路報名及將完整資料於105年4月20日(三)寄達時間先後為標準,額滿為止。主辦單位得視報名狀況提早結束或延長報名時間。
  (4)參賽者電子檔一經繳交,將無法更改簡報題目,僅可對演講稿內容做微幅調整,例如修正少數文字等,最後更新檔案期限為105年4月25日(週一) 下午5時前。
  (5)主辦單位保留參賽人數增減之權利。
6.報名期間:自公告日起至4月15日(五)止。(額滿為止)
7.比賽時間:105年5月3日(二)下午3:30-5:30
(報到:參賽者請於比賽當天下午3:20~3:40 攜帶學生證,至比賽地點報到。)
8.比賽地點: T2-104 (管理大樓)
9.比賽規定:
   (1)演講稿:參賽者從語言中心提供的5個競賽題目中,自由選擇一個題目,發揮演講,但內容不得涉及暴力、色情或粗俗字句。演講稿內容若有引用文獻,請註明詳細出處及參考資料。
   (2)比賽時間:下午3:30-5:30
   (3)出場順序:4月27日(星期三)將由語言中心代表參賽者抽籤,抽取順序次號(比賽出場順序),抽籤結果將於當日公告於語言中心網站。
    A.參賽者請於比賽當日下午3:20-3:40至比賽場地並出示學生證,以便工作人員查驗是否符合報名身分,逾時未報到或不符身分者,將視為棄權。
    B.會場設置預備席,請依順序就座,聽從司儀叫號依次登台。
    C.經叫號3次未回應者,視為棄權。
   (4)計時方式:演講時間以3~4分鐘為限,參賽者開始講話或開始動作即開始計時。演講到3分鐘時,按一短鈴提示;4分鐘時,舉牌並按兩聲短鈴提示,時間滿4分30秒,將響三聲長鈴警示,參賽者無論結束與否,均需停止。逾4分15秒者,扣總分3分,不足3分鐘者,每短缺10秒,扣總分2分(未滿10秒以10秒計)。

時間

30

40

430

按鈴提示

一短鈴

兩短鈴+舉牌提示

三長鈴+強制結束

   (5)比賽過程中,可使用提示卡,但不得攜帶講稿上台。提示卡不得註記任何形式之音標(含重音)。看提示卡次數之多寡列入評分之參考,因過度看提示卡而影響演講之流暢性者,將斟酌扣分。
   (6)為求比賽之公平公正,所有參賽人員於台上只可表明自身編號,不得表明系級、姓名等個人資訊,違者將扣除總分5分。
10.評審人員:由本校語言中心專任/專案教師擔任。
11.評分標準:

評分項目 (Judging Criteria)

百分比(%)

語言表達能力
(Pronunciation, Grammar, Intonation, Fluency)

50%

演講內容(Content)

20%

儀態、台風(Stage Manners)

20%

時間控制(Time Management)

10%

 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※註:遇有同分情形時,依參賽者之整體表現由評審委員集體討論後決定名次。
12.獎勵辦法:
  (1)全程參加本活動之參賽者可獲English Buffet自學獎勵:獲得學期成績總分加3分。註:參加外語導航英語競賽指導每次可另獲自學時數1小時
  (2)優勝獎狀及獎勵:錄取前5名。得獎者將可接受培訓並代表學校參加校際比賽。
      A 第一名:可獲得等值獎勵金2,000元及獎狀乙紙
      B 第二名:可獲得等值獎勵金1,500元及獎狀乙紙
      C 第三名:可獲得等值獎勵金1,000元及獎狀乙紙
      D表現優異獎2名:可獲得500元禮卷及獎狀乙紙
     註:若參賽人數過少,主辦單位得酌減得獎名次。

注意事項

相關附件

2016 English Speech Contest-演講稿.docx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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